更好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6.11.2015  10:25

  编者按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为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法规,市纪委组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先学一步。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围绕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精神,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内容撰写了体会文章。从即日起,本报对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体会文章分批进行刊发,进一步推动《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深深地刻印在全市党员干部的心上。

  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步出台,这彰显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可以说这是史上“最严党纪”,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重修后的《准则》范围从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了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我们一定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高线”、不越“红线”、守住“底线”,更好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一、坚持“高线”,始终对党绝对忠诚。修订后的《准则》,简洁、好懂、易记,以“四个必须、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正面倡导,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对党员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基本指引,对党员领导干部在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提出基本要求,为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起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道德“高线”。作为一个地方和单位的“领头雁”,党员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具有强烈的“风向标”作用。在廉洁自律方面,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理应有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自我要求,始终以《准则》为镜。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把《准则》这个“高线”刻印在心田上、落实到行动中,时时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一以贯之,形成自觉、养成习惯、成为常态。

  二、不越“红线”,坚决守纪律讲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前提。新修订的《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作为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保持敬畏之心;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群众、工作等方面的纪律,服从组织决定、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事;要模范遵守廉洁的工作纪律,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遵纪守法之人,不做违法乱纪之事;要始终保持政治定力,自觉与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划清界限,自觉与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不越“红线”。

  三、守住“底线”,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新《准则》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要求党员做到“四个坚持”;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在工作生活中,我们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权与责、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照“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以感恩之心对“”、以平和之心对“”、以淡泊之心对“”、以知足之心对“”、以敬畏之心对“”。要全面提升思想境界、管住手中权力、抵制不良之风、树立良好家风,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官。

  

(责任编辑:贾晓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