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开展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02.02.2016  06:53

2016年春节将至,长春市纪委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营造节俭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

 

紧盯“四风”动向,着力发现问题。此次检查共成立7个组,坚持重在发现问题、重在形成震慑,针对春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位和人群,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开展。一是公款送礼问题,包括公款购买赠送商业预付卡、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问题;二是公款吃喝问题,包括在单位食堂、宾馆、培训中心、会所、农庄(山庄)等场所吃喝、聚会、宴请等问题;三是滥发钱物问题,包括年终突击花钱、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及实物等问题;四是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方面的问题;五是其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完善监督方式,精心组织实施。检查主要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实地察看与查阅账目相结合等方式开展。一是查阅账目。重点检查本单位及所属单位2015年以来的财务账目,包括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账等。二是实地暗访。深入商场、超市、食堂、培训中心、农庄(山庄)等场所,暗访公款购买购物卡、年货节礼及公款吃喝等问题。三是受理举报。检查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网站、邮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

 

突出执纪问责,释放强烈信号。为确保此次监督检查取得实效,制定了《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组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组组长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细致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从严监督执纪。要紧盯“四风”新动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着力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刹住顶风违纪行为。就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建立清单,对线索清楚、问题简单的,在检查期间及时认真调查核实;对线索复杂、问题严重,短时间内难以查清的,监督检查结束后立即报长春市纪委统一研究处理。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就此次检查,长春市纪委要求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组,提供监督检查所需材料、做好相关工作。各基层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要参照长春市纪委做法,组织开展一次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并延伸到基层,形成上下联动,合力纠正“四风”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