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区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14.11.2016  13:34

  昌邑区大力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区乡(镇)、街道、开发区全部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实现了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有力提高了行政决策水平。

  昌邑区委、区政府把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突破口,2014年12月,区政府在全地区率先组建了法律顾问团,并逐步在全区推广这一制度。截止2016年3月末,区政府本级、区政府辖管的5个乡(镇)、12个街道、两个开发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分别聘任了专兼职律师、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实现了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区政府确定了“在做出重大决策时,不经过法律顾问把关不决策”的原则。在重大决策上,尤其是对涉及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等民生事项的问题,区政府都在决策之前主动向法律顾问团咨询,充分听取专家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如在旧城区改造项目中,某公司有多处房屋因建设年代久远,加之企业改制等原因,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在征收过程中产生很大争议,致使改造项目一度难以推进。区政府委派法律顾问团协助处理该公司房屋被征收事宜,经过法律调查,最终制定并提出法律意见,顺利化解了这一争议,既依法保障被征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又有力推动了旧城区改造项目的顺利进行。

  现在,全区各单位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草案、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以及重大经济项目谈判等工作,均由法律顾问全程跟踪服务。在《昌邑区应急项目政府采购程序的若干规定》、《昌邑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中,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在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过程中,他们努力做好法律顾问的经费保障。区政府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聘请的政府法律顾问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要求支付报酬,从而调动了法律顾问的积极性,保障了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有序实施。

  在人员保障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及各部门法律顾问也采取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法学专家、律师为辅的方式,积极充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队伍。目前,该区各单位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有近50人,其中聘请法学专家16名、律师14名。

  截至2016年5月末,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参与涉法事件处理审查111件,其中合同类73件、对外出函合法性审查10件、案件22件、方案类3件、公告类3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52件,为政府决策提供大量客观、公正、有效的法律咨询服务。此外,法律顾问团全程参与区政府常务会议26次,研究涉法事务32件,并对8件重大信访案件进行了研判,有效提升了全区依法行政水平。  (通讯员/张星 记者/周俊山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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