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旅游局全面部署启动全市旅游行业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07.04.2016  15:54

为贯彻落实省局《全省旅游行业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化市旅游局将对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要求各县(市、区)旅游局、市直各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规范经营,加强执勤备战,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通化市旅游局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制定《通化市旅游局关于全市旅游行业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实施方案》,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强化旅游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旅游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旅游市场安全运转形势稳定。同时,成立全市旅游行业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旅游局监管科,专项行动从3月16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对全市各A级以上旅游景点(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旅游经营单位是否依法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有关证照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是否结合实际建立了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是否建立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旅游安全生产责任网络,旅游企业职工是否掌握了岗位要求的安全工作技能,特种人员是否持有上岗证;旅游景区(点)的危险路段、不安全区域、人流预警方案、有风险的旅游项目出入口安全警示标示的设置是否规范、清晰、醒目、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防火、防盗、防停电等急救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安全巡查人员是否及时到位,能否认真履行职责,安全值守人员通讯是否畅通;旅行社是否存在租用无资质、无安全保证、无保险的交通工具,导游人员是否进行过安全培训,能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和安全工作技能,是否按规定购买了旅行社责任险并向旅游者介绍旅游意外险,引导旅行社全覆盖投保责任险,是否签订旅游合同和旅游用车合同;星级宾馆是否做到“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爆、防食物中毒,保障宾馆安全运营,安全监控系统是否齐备、有效,安全提示是否规范、醒目,阳台、门窗防护措施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备、有效,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是否存在堵塞和锁闭问题,安保人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建立隐患排查制度并坚持实施,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100%;应急值守制度是否落实;旅游企业是否及时上报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数据。

目前,专项检查正处在第一阶段——部署启动阶段。各县(市)区旅游局制定本地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安排部署工作,企业对照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摸清安全事故隐患情况,对自查自纠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整改措施、期限、资金、责任人、应急预案“五落实”,并逐项造册、登记、建档,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自查报告和整改落实情况,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