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患者就医 减轻患者负担

01.03.2017  18:35

   我市将推进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松花江网讯      记者近日从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根据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相关通知文件精神,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关于“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方便患者就医,减轻患者负担”的指示,我市将开展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据了解,根据省临床检验质控中心2015、2016连续两年的相关检验项目室间质评结果,首批全省医学检验互认医疗机构名单已经确定,其中涉及到我市的医疗机构有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吉化集团总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等21家。

  互认内容包括医学检验中的4类,一是常规类:血常规,包括白细胞、红细胞、血红蛋白、血小板、红细胞压积、中性粒细胞数、中性粒细胞百分率、淋巴细胞数、淋巴细胞百分率、单核细胞数、单核细胞百分率、嗜酸性粒细胞数、嗜酸性粒细胞百分率、嗜碱性粒细胞数、嗜碱性粒细胞百分率、平均红细胞体积、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含量、血小板体积分布宽度;尿常规,包括干化学十项和尿沉渣镜检红细胞、白细胞、管型、上皮细胞等;大便常规,大便隐血,大便查虫卵;骨髓涂片细胞学检查;血沉。二是生化类: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直接胆红素、间接胆红素、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尿素氮、肌酐、尿酸、总胆固醇、甘油三脂、HDL-c、LDL-c、葡萄糖。三是免疫类:病毒肝炎标志物(乙、丙),C-反应蛋白、AFP。四是微生物类:细菌分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列入互认范围或不受互认限制: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如与疾病诊断不符合等);检验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的;检验项目意义重大的(如手术等重大医疗措施前);检验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急诊、急救等抢救生命的紧急状态下;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查的;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市卫生计生委要求,在医疗机构间互认医学检验结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方便患者就医、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减轻患者负担、降低医疗费用、简化就医环节、改善医疗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结果互认的重要性,本着质量第一、稳妥有序、动态管理的原则妥善推进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江城日报记者/彭亚娟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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