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新版食品安全法将建立最严格责任追究制

16.06.2015  10:19

史上最严”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6月15日表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体现了依法治理的理念,建立了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

 

2015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暨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15日在北京开幕。韩大元在论坛上称,改善食品安全状况,迫切需要实行社会共治,形成政府、企业、行业、个人等主体多元协作,法律、技术、舆论等治理机制协调整合,从农田到餐桌等环节无缝对接的治理格局。其中,法治具有基础性意义,必须先行。

 

韩大元认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积极回应了公众对法治的期待,体现依法治理的理念。首先,食品安全法始终坚持生命健康至上的原则,凸显人的主体地位。其次,建立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再次,针对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缺乏系统治理的问题,明确将“社会共治”作为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也在论坛上指出,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104条增加到154条,新增50条,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法律文本从1.5万字增加到3万字;法律责任从15条增加到28条。新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徐景和表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严惩重处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民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