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新房棚顶漏水不能装修 业主退热费未果
棚顶有漏水痕迹
长春市民孙先生的新房因为棚顶漏水不能装修,如今进入冬季,虽然交了100%热费,但又不敢开栓供暖……
12日,记者来到孙先生的新居———沈铁北部湾小区。他的房子在6楼,是顶楼带阁楼的格局,共计140平方米,今年5月入住。
“当时我们领着装修公司设计人员来的,可第一场雨让我们的心添了不少堵。”孙先生的母亲张女士说。
“外面下大雨,我们家里下小雨,这些黄色道道就是漏雨干后的痕迹。”孙先生指着阳台处的棚顶说,另外,阁楼棚顶也有多处漏雨。
他们反映给物业公司,物业找来施工方维修,可每次处理过后问题依然存在,前后维修几个月,最后一次维修是11月1日。
“当时维修工人就说了,现在不知道是否漏雨,只能等明年开春后才知道结果。”孙先生说,这房子是要当婚房,因为漏雨的事不敢装修,如今还不能确定是否漏雨,让人难以接受。
孙先生说,因为房子一直没装修,无法住人,国庆节前,他找到供暖公司,希望不要供热,但工作人员拿出文件表示,新房必须100%开栓供热,如果只想交20%热费,需要房主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方面负责人说不能答应。
“现在想要供热,又不敢开栓了。”孙先生说,进入供暖期,工作人员来开栓,可家里暖气多处漏水,工作人员立即更换了漏水部件,还对他说:“如果家里不住人,最好别开栓了,万一跑水给楼下淹了大家都很麻烦。”
孙先生说,既然不敢开栓,希望热费能退还一些。“要交纳20%热费的居民,在北部湾小区还有很多,我们已经向沈阳铁路局打了申请报告,正等待回信。”12日,沈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小区为单位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当初职工买房均价只有2000多元一平方米,交房时收了全额供暖费,很多居民没有入住,想只交纳20%基础热费,但热力部门要求第一年新房必须全部供暖,这就出现了矛盾。“我们建设时成本很高,卖给职工价格又低,这80%我们也承担不起。”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昨日获悉,按照长春市市政公用局和长春市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当年新建住宅,办理了入住手续并申请用热的用户需要承担热费;办理入住手续,而申请不用热的用户只需缴纳20%的基本热费,其余80%热费由开发商承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用户,开发商需要承担全额热费。出台此规定是因为新建住宅需要开发商对供暖设施进行试验,如果出现问题,开发商可以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