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24.01.2016  18:42

  23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3名宣誓人整齐列队,高举右拳,庄严宣誓。一句句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    李伟  摄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23日上午,在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刚刚被任命的市政府秘书长赵显担任领誓人,他面向国旗,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两名宣誓人高举右拳,齐声跟诵。一句句铿锵有力的誓言响彻会堂,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参会人员见证了这一神圣时刻并被深深感染。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和不容置疑的权威与尊严,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吉林省的有关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为此,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次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我市正式实施。

  虽然第一次面对宪法宣誓,但对于70个字的誓词,领誓人赵显已熟记于心:“70个字的誓言虽简洁凝练,却意蕴丰富、字字千金。”赵显郑重表示,宪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引领者”,自己有幸成为我市第一批向宪法宣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向宪法宣誓等于向党和人民宣誓,既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状,也是面向全市人民递交的一份庄严承诺书,更是对自身的一种严格约束和有效激励。”赵显说,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他将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争取成为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宣传宪法、捍卫宪法、依法行政的表率;牢固树立公仆意识,为群众多办实事、多做好事;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好干部,不辜负人民群众对自己的殷切期望。 (记者  祝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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