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教育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宪法活动
09.12.2014 17:51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宪法日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围绕我国首个宪法日,我区教育系统组织展开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极大地增强了我区广大师生和教职员工的宪法意识,提高了他们的法制观念,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在国家宪法日当天,我区各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利用晨读时间,选择宪法序言及正文中的适当章节、条款,组织学生集体朗读;举行了特别升国旗仪式,通过升旗仪式,使师生了解宪法关于国旗的规定;围绕宪法学习日主题,各学校利用班会时间组织师生集体学习宪法知识,上一节宪法教育课;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电子屏幕、宣传栏等,营造宪法教育的浓厚氛围;各中小学校校长组织教职工宪法学习,并做专题报告。
通过本次活动,我区全体师生及教职员工充分认识到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广大师生将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宗旨,以宣讲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为重点,营造学习宪法的浓厚氛围。同时,借助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在教育系统内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师生法治观念,为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09.12.2014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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