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考评验收会在延边大学举行
1月10日下午,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考评验收会在延边大学综合楼624举行。此次考评验收会议是根据《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考评验收实施办法》《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对延边大学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进行考评验收。
专家组组长:吉林农业大学副校长陈光,组员:长春师范大学副校长杨勇、东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李广、吉林大学教务处副处长金祥雷、北华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付洪利、吉林农业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于彦华,延边大学教务处处长、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主任林贞花,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副主任郭艳春及中心专兼职教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陈光主持。
会上,林贞花作了“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情况报告”,专家组考察了教师教学发展的硬件条件与环境建设,严格评议了建设单位所作的情况报告及相关申报材料、佐证材料,并就发展中心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提问。
最后,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商议,一致认为延边大学自评客观准确,达到了吉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延边大学重视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中心制定符合学校实际需求的发展规划,有明确的工作目标,职能定位准确,建设理念、思路清晰,制度体系完善,管理规范。学校能够保障教师教学发展正常运转的年度预算经费投入,办公场所与教学设施基本满足教师教学发展工作需要。学校认真履行省级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职能,营造良好的教师教学发展文化氛围,推进教师教学发展机制与制度创新,形成了适合综合性大学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的培训机制与体系,确立了特色鲜明的“调研制、考核制、准入制”的“三制”监控模式,组建了服务省内外的教师教学发展培训团队,建立了教师教学能力成长档案,加强了教育教学改革的引领与研究,打造了“新入职教师培训”“要我开放”“我要开放”“定制专题培训”“知言片语话师恩”等品牌与特色活动,促进了教师教学发展的专业化。中心开展的卓有成效的培训工作现已融入全国教师教学发展改革之中,发挥了示范、辐射、引领的作用,推进了区域协作。
专家组建议:由于职能划分的原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在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与辐射作用,建议增加在教辅等其他人员的全员培训方面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职能;大幅经费投入,更好地促进教师发展需求;设立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相应科室,增加人员编制,更好地助推学校教育教学的专业化发展。
验收评估结果最后由省教育厅高教处统一发布。
作者:杜有
摄影: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