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

05.01.2015  09:36

国家发展改革委1月4日宣布,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具体包括:放开烟叶收购价格;放开4项具备竞争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放开国内民航货运价格和部分民航客运价格;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放开代办外国领事认证签证、证件密钥服务、海关统计资料及数据开发、商标注册等认证、涉外(台)经济贸易争议调解、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等7项专业服务收费;放开铁路客货运输延伸服务收费,邮政延伸服务收费和会计师服务、税务师服务、资产评估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部分律师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

 

此外,将省级行政区域内执行的短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