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银行卡三思而行别违法
随着金融IC卡被越来越多的人使用,银行磁条卡开始逐步退出历史舞台。退市后的磁条卡,成为收藏界的新宠,不少商家更是做起了收藏银行磁条卡的生意。据了解,目前在银行卡收藏市场中,受追捧的基本都是各大银行此前推出的限量发行的主题类银行卡,例如奥运纪念卡、生肖卡等,其中个别磁条卡的收藏价格更是被炒到万元以上。然而,与其他收藏品相比,银行卡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应该如何合理收藏银行卡呢?
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五张以上将触《刑法》
收藏银行磁条卡的行为是否合法?据了解,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禁止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而《刑法》中所规定的“信用卡”既包括借记卡,也包括通常意义上的信用卡。对于数量较大、数量巨大的标准,司法解释也有明确规定:数量较大是指5张以上不满50张;数量巨大是指50张以上。如此看来,收藏爱好者很容易跨越这两个数量门槛,也就是说,花高价钱收藏银行卡5张以上就有可能犯罪,所以,收藏银行卡您必须三思而后行。
网络购买银行卡收藏需辨别卡片来源
不过,解读我国《刑法》上述规定,便会发现并非所有收藏银行卡的行为都被禁止,所禁止的只是非法持有行为,即用于收藏的银行卡来源不合法才可能构成犯罪。而判定何种情形下收藏银行卡的行为合法,主要在于判断行为人持有他人信用卡的依据是否合法,依据的合法性与所收藏的银行卡来源密切相关。
其实,对于交易情形下取得他人银行卡的,只要双方的买卖关系合法,是基于正规渠道和真实自愿发生的买卖行为,那么该收藏行为也就是合法的。
但对于表面上虽然是通过买卖方式取得,但行为人是在非正规场所,从不法商家手中获得或者是从形迹可疑的人手中买得他人名下银行卡,那么该情形下的行为人就构成了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数量若达到5张以上,其收藏行为就构成犯罪。因此,收藏爱好者在购买银行卡时要弄清商家资质和问清卡的来源。
从当前银行卡的交易渠道和方式来看,网络是主要交易场所。网络交易的特点决定收藏爱好者不具备辨别商家或者其他出售者身份以及卡的来源是否合法的能力和条件,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对此负责。当然,如果收藏爱好者明知卡的来源不合法,例如以不当的方式低价从他人手中购买大量磁条卡,那么其可能就被推定为明知卡的来源不合法,其收藏行为就可能进一步被认定为非法持有行为,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对于非交易情形下所获得的他人银行卡,行为人也要问清卡的来源,若明知银行卡是他人非法取得的仍予以收藏,其行为也属于非法持有,数量达到5张以上,同样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