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征收工作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培训正式开课
1月5日至6日,全市征收工作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培训暨全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法律业务培训班在市委党校正式开课。
此次培训由市政法委和市征收办共同主办,培训的目的是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幸福长春的总体部署,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使全市征收工作领导干部进一步学习和了解房屋征收法规和政策,提高房屋征收工作人员依法征收的操作水平和服务意识。
作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的一项重点规范执法行为,“行政征收”的成效代表着依法行政的能力,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房屋征收与补偿是为了公益事业建设而实施的重要工作,政府财政资金支付的补偿不仅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也影响着政府良好形象的树立。结合新形势下的房屋征收工作,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何依法开展征收工作,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实务操作,集体土地征收实务,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违法建筑强制执行程序,行政复议相关规定及审计知识。培训邀请市纪检委、市检察院、市法院、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法制办、市审计局及房地产评估专家鉴定委员会的相关领导及专家授课。共有来自11个城区、开发区及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670余名征收工作领导干部和征收工作人员报名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立足征收实务,强化法治教育,倡导依法行政,为提升征收人员业务水平,规范征收行为,促进全市征收工作向法治化轨道迈进奠定了基础。
经过第一节课的培训,长春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副主任董淼就已经感觉到受益匪浅。他表示,此次培训使全市征收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征收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也会有更好的应用。房屋征收工作接近群众,与百姓衣食住行都有紧密的联系,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培训会上的法律课程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保证合理征拆,切实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记者:孟颖)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