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30日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三五”时期,我省将全面启动“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强化精准救助,加强综合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
“十二五”期间,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明显,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十二五”期末与“十一五”期末相比,全省社会救助资金由41.78亿元增加到58.84亿元,增加40.8%;城乡低保对象由177万人减少到155万人,减少12.4%;城乡低保标准由月人均226元和年人均1319元提高到403元和2719元,提高78.3%和106.1%。
“十三五”期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着力落实农村低保提标计划、开展农村低保核查排查专项行动、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加大综合救助力度、提高基层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等5项工作措施,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确保低保兜底脱贫。
此外,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省民政厅明确提出要全面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提高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水平,加大优抚对象保障力度,加强对因灾致贫人口的生活救助,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留守妇女儿童、农村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和救助工作。(记者刘巍 实习生马悦溪)
文章来源:吉林日报
吉林省将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
强化精准救助 发力脱贫攻坚 -
长春17:45 01.06.2016 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