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化四项监管措施全面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清理整治工作

29.03.2016  16:14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餐饮服务环节网络订餐的消费方式已成为一种新型业态。近期,国内多家媒体相继曝光了一些网络订餐经营者违法经营行为,暴露出目前一些网络订餐经营者主体责任缺失,无证经营或违反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等违法违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订餐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公众饮食安全,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从3月2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清理整治工作。

此次网络订餐食品安全清理整治工作将历时3个半月,针对当前网络订餐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清理整治,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强化网络餐饮服务实体单位、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全市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和市食化稽查分局强化监管措施,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要加强与公安、通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实体单位、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底数。以学校周边、商业集中区、居民小区等为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分析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认真研究探索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办法和措施。

二是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要督促网络订餐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网络订餐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供者要严格落实申请入网餐饮服务实体单位实名登记,加强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加工制作现场核查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提供平台服务。督促网络订餐提供者严格按照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委托无证的“黑作坊”进行网络订餐经营行为。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协调公安、通信等部门,针对网络订餐经营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强化联合执法,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网络订餐经营活动的监管。发现网络订餐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或网络餐饮服务实体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对无证从事网络订餐经营的“黑作坊”要坚决予以取缔。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和舆情应对。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清理整治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的舆论氛围。要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强化经营主体法律意识和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要加强媒体沟通和舆情监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重大舆情信息要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确保舆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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