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局扎实推进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

05.01.2015  10:54

      为做好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根据市政府要求,吉林市局、吉林市科技局联合发文部署全市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认定和产值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
      一是明确认定对象。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标准,联合科技、发改等部门,初步拟定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名单。
      二是明确认定内容。根据初步拟定企业名单,认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产品或服务,是否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范畴。
      三是明确组织方式。由各县(市)科技局、统计局组织本地企业进行认定和统计。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企业进行审核认定;各县(市)区统计局进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数据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