挎包落饭店被一男的拿走了 里面有8万收账票据
拿走挎包男子身高176cm左右,男性,身穿绿色带帽兜羽绒服(运动款)和黑色裤子,运动鞋,短发且鬓角很长 N15
新文化 吉林 讯(记者 李洋) 近日,江城市民王先生将挎包落在了饭店,包内不但有6500余元现金,还有8万元的收账票据。而这笔钱是打算给工人开工资的。
2月1日,他向新文化记者介绍,包是1月26日下午丢的。
“那天,我到吉林市青岛街与北京路交会处附近的青岛快餐吃饭,当时挺着急的,简单地吃了点东西就走了。”王先生说,等他忙完手头的事后,才发现挎包不见了。
“当时就害怕了,可以说身家性命都在包里头呢!”王先生介绍,这个斜挎包里有个钱包,里面有500多元现金,还有身份证、银行卡、驾驶证等。挎包的夹层里还有6000元现金。“最为关键的,挎包里还有几张收账票据,一共8万多元的。”王先生说,今年的生意没挣多少钱,略微的盈余都在外面的欠账里呢。眼看年底将至,他着急收账,可这下子找不到票据了,索要欠账就会很麻烦。
“工人跟着干一年了,年底了相关的工资和奖金也该发了。现在出现这个情况,连工资都不好发了。”王先生说。
2月1日,新文化记者来到王先生所说的这家快餐店。提起王先生丢挎包的事,老板娘和饭店服务员很快就回想起来了。“客人王先生说丢包了,我们就给调了监控,结果发现,他回来前5分钟,包刚被人拿走”老板娘称,拿走包的是两位男子中的一位,是生面孔,吃完饭后就急匆匆走了。
事后,王先生到辖区的派出所报了案。2月1日,新文化记者联系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河南派出所,民警称派出所已经受理。目前,仍在调查中。
王先生说,“监控录像清晰记录了此人特征,如有提供此人信息,我必有重谢。”
如有读者掌握拿走挎包男子的信息,可以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431-96618,也可以直接拨打110。
吉林市明达伟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日辉认为,男子将王先生的挎包拿走涉嫌盗窃罪。另外,饭店有保管义务。挎包被不属于主人的顾客拿走了,饭店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认为,行为人(拿走挎包的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数额超过一万元且拒不交还的,涉嫌构成侵占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