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提醒
2021年普通高考即将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生参加本次考试的防疫要求再次提醒如下:
(一)考试前的防护提醒
1、考生要从考前第14天开始如实填写健康监测卡及行程轨迹跟踪统计表,并及时上交。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交县区考试招生机构,确保相关部门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每日按时向学校或县区考试招生机构进行疫情“零报告”工作。考前,考生可借助“吉祥码”向所在学校或县区考试招生机构上报信息,辅助做好健康监测。
对考前考生身体状况异常和监测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考生须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前48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肺部CT结果等医疗检验材料,经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行专业评估,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凡不具备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
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考生须在考前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考试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诊断、医治材料,经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行专业评估,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集中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考生须在考前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考试申请,同时提供考生考前24小时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肺部CT结果或医治医疗材料,经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处理。
2、做到劳逸结合,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避免过度疲劳而引起抵抗能力下降所导致的患病风险。
(二)行程中的防护提醒
1、健康监测。自我感觉发热时主动测温,出现可疑症状时尽量避免接触其他人员,并视情况及时就医。
2、错时错峰出行。根据考试时间,考生和陪同人员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错时错峰出行,避免人员聚集带来的疾控风险。
3、独立出行,避免结伴而行。考生和陪同人员尽量自行前往考试地点,避免结伴而行,并要做好交通工具的消毒工作。
4、避免经过人员密集场所。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1.5米及以上。
5、避免接触公共设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全程都要佩戴口罩,如有必要须佩戴一次性医用手套,不要接触公共设施。避免面对面与人交谈。本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态度,一定要记住自己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时间、车次、号牌,以便及时准确的得到查找。
(三)考试中的防护提醒
1、所有考生在进入考点大门时要出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2、所有进入考点的考生必须接受体温测量。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行进速度和间距。
考生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
3、考生进入考点之后必须按照规定路线行进。任何时候都不允许考生在规定路线或指定区域之外活动。
4、考生进入考试楼后,接受考点对考生自带的口罩、眼镜等进行的安检,并进行第二次体温检测。
5、考生进入考试楼后,可继续佩带自带的口罩。
6、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须按照相关规定摘下口罩,接受监考教师的身份核验。身份核验完成后,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参加考试;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重新戴好口罩参加考试。
7、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后,要注意并且保持人员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集聚,不得拥挤,不得交头接耳。
8、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点、考场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予以补齐。该类考生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9、考试结束后,考生第一时间离开考场、考点。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10、考试期间,考生要选择干净卫生的饮食,避免食物问题引起身体的不适。
(四)考后的防护提醒
1、考生完成所有考试科目后,即刻返回学校或家中。返程过程的防控要求与来程相同。
2、在返程途中自觉监控体温,随时与学校有关人员保持联系。
请考生持续关注各考点当地政府、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制定的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5月22日
(来源:吉林省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