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松县启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每人每月80元

29.02.2016  16:33

   

  近日抚松县民政局、残联联合执行《吉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解决我县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支出困难,切实加强对残疾人的服务保障。

  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抚松县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补贴对象为具有抚松县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残疾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户不享受此补贴。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由金融机构代发,目前,为确保两项补贴及时发放到对象手中,各乡镇摸底情况基本完成,后续的定期抽查等工作环节,将由民政部门、残联协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