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落实1+16制度体系为抓手 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
4月27日,省法院召开2022年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听取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全省法院2022年度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及考评细则、《关于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的工作方案》等文件,研究部署今年工作。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及省委政法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常态化机制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指导意见》和16项配套文件,形成了1+16的制度框架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推进措施,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对今年全省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会议部署强调,要突出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同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思想,以落实1+16制度体系为工作抓手,结合开展“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细化制度规定的执行标准和评价标准,加强督导指导,保证工作质量效果。要认真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分层分级组织学习培训,做到学懂弄通、准确适用。
会议指出,要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继续保持对涉黑恶犯罪及其“保护伞”的高压态势,持续有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要提高审判质效,深入推进“打财断血”,推动建立涉黑恶财产甄别机制,注重落实产权保护制度。要突出重点攻坚,提升审判能力,加强对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打造优秀庭审,培育精品案例。要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深度参与社会治理,持续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整治,不断提高司法建议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的司法建议帮助改进工作。
省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