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通告2017年2月1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

01.04.2017  03:16

  2017年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19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21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本次检测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63个指标。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标称恒信乐健(厦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由昆山市千灯镇佳薇婴儿用品店销售的婴儿配方奶粉(1段),阪崎肠杆菌3次检出值分别为0、0和检出。不符合标准规定的3次检测结果均不能检出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4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小贴士: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阪崎肠杆菌是存在于环境中的一种条件致病菌,可能对0—6月龄婴儿,尤其是早产儿、出生低体重儿以及免疫力缺陷婴儿存在较高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规定,阪崎肠杆菌应不得检出。造成阪崎肠杆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中微生物控制欠佳、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控制不足或生产加工过程卫生状况较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认为,婴幼儿配方乳粉冲调、放置过程中阪崎肠杆菌有潜在生长的可能,消费者应注意婴幼儿配方乳粉冲调、放置的有关事项。

【相关链接】

总局关于2017年2月1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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