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通告2016年12月5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

17.01.2017  00:32

2016年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婴幼儿配方乳粉23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的样品23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本次检测项目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59个指标。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

厦门市集美区菲贝贝婴幼儿用品店销售的标称恒信乐健(厦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婴儿配方奶粉(1段),阪崎肠杆菌3次检出值分别为检出、检出、0,不符合标准规定的3次检测结果均不能检出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庆阳百诚家福乐商贸有限公司和庆阳市西峰区黄金辉综合批零部销售的标称合水县古象奶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宝乐慧较大婴儿配方乳粉2段和2批次宝乐慧幼儿配方乳粉3段,亚油酸检出值分别为0.10g/100kJ、0.10g/100kJ和0.11g/100kJ,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低于0.07g/100kJ),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低于0.15g/100kJ)要求,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分别低33.3%、33.3%和26.7%;1批次金贝聪幼儿配方乳粉3段,亚油酸检出值为0.10g/100kJ,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低于0.07g/100kJ),但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不低于0.16g/100kJ)要求,比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要求低37.5%。检验机构为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福建、甘肃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福建、甘肃等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小贴士: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阪崎肠杆菌

阪崎肠杆菌是存在于环境中的一种条件致病菌,可能对0—6月龄婴儿,尤其是早产儿、出生低体重儿以及免疫力缺陷婴儿存在较高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规定,阪崎肠杆菌应不得检出。造成阪崎肠杆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中微生物控制欠佳、加工过程中关键控制点控制不足或生产加工过程卫生状况较差。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认为,婴幼儿配方乳粉冲调、放置过程中阪崎肠杆菌有潜在生长的可能,消费者应注意婴幼儿配方乳粉冲调、放置的有关事项。

二、亚油酸

亚油酸是促进大脑发育和保证视力必需的多不饱和脂肪酸,它和大脑发育、智力发育、视网膜发育和视觉形成都有密切关系,对皮肤发育及肾功能健全也十分重要。亚油酸在体内可以转化为二十二碳六烯酸和二十碳四烯酸,有助于促进大脑和视力的发育,促进皮肤健康和伤口愈合。新生婴儿自身不能合成二十二碳六烯酸和二十碳四烯酸,必须完全靠外界食物供给,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添加足量的多不饱和脂肪酸,有利于婴幼儿健康成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 10767—2010)规定,亚油酸的最小限值为0.07g/100kJ;《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13432—2013)规定,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因此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乳粉中亚油酸的技术要求为不低于标示值的80%且不低于0.07g/100kJ。

【相关链接】

总局关于2016年12月5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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