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院高压打击涉农案件 两个多月审结案件98件
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集中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业生产秩序”主题新闻发布会,该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刘洪宇向记者介绍,自今年3月15日至5月30日,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农犯罪案件98件,判处罪犯人数123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持续高发。
两个多月审结涉农犯罪案件98件
刘洪宇介绍,省高级人民法院于3月15日至5月30日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两个多月的打击涉农犯罪审判专项行动,坚决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犯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等侵害广大农民利益的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期间,全省法院共审结涉农犯罪案件98件,判处罪犯人数123人。
非法占用 农用地犯罪案件持续高发
“从全省法院审理情况来看,我省涉农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刘洪宇表示,一是案件数量稳中有降,一方面说明查处打击力度大了,另一方面也客观反映了涉农犯罪依然常见多发;二是涉及罪名分散,既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等常见多发犯罪,还包括破坏生产经营犯罪,毁坏财物、盗窃农业生产物资、抢劫农民财物等犯罪;三是重点罪名突出,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持续高发,在整个涉农犯罪中占有较大比例,既有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原因,也反映出农村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四是被告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多为从事农资销售的个体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
高压打击 加大涉农案件公审力度
“我们将依法审判,保持对涉农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刘洪宇表示,涉农犯罪案件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农村的和谐稳定。全省法院将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具有累犯、前科情节的犯罪分子、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农民反映强烈,给农村和农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
此外,各级法院加大此类案件的公开审判力度,提升震慑和警示该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特别是组织案件比较集中的地区进行集中宣判,有效体现专项活动的影响力,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扩大打击涉农犯罪的社会效果。 记者 徐微 通讯员 王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