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房子被别人“霸占”五年 拿着证明要不回来
2006年,刚刚大学毕业的韩洋供职于长春大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间公司因开发楼盘欠缺资金,韩洋通过抵押自己的房屋帮公司筹集了近80万元。小区建成后长春大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无钱归还,将小区内一套门市房和一套81平方米住宅抵给韩洋。门市房出售后,住宅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10年时,韩洋发现住宅内突然住进一对老人,对方称长春大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给回迁安置,所以只能住到房子里,并且这一住就是五年。“我有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出的证明,现在我想强制将屋里的老人清出去,究竟违法不?”忍无可忍的韩洋准备采取强制措施。
房子长期闲置 不料被别人先入住
4日,在二道区和顺街附近的阜丰花园小区门口,长春晚报记者见到了韩洋,提起自己的房子被别人住了五年,韩洋心里别提多委屈了:“现在屋里住了两名七八十岁的老人,我一提要房子,两人就要死要活的。”
韩洋告诉记者,2006年,刚刚大学毕业的他供职于长春大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千公司)。在此期间公司要开发阜丰花园小区,因为资金不够,韩洋通过抵押自己的房屋帮公司筹集了近80万元。2008年小区建成后,公司因为无力偿还欠韩洋的钱,于是将小区内一套门市房和一套位于小区13号楼8单元623室81平方米住宅抵给韩洋,并出具了一份抵押还债的手续。“门市房让我卖买了30多万元还债了,这套住宅我想留着涨价在卖,所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10年韩洋突然发现,自己闲置的房子内不知何时住进了一对老人,并且门锁也被更换了。
见自己的房子被别人住了,韩洋赶忙报了警。这时他才知道住进房子的老人,属于原址拆迁居民,因为和开发商在拆迁安置问题上出现分歧,导致老人住进了他的房子。“当时在派出所,老人称开发商没有给他回迁房,他才住进我的房子里。”可房子毕竟是自己的,无论老人是何原因,也不应该住进自己的房子,“因为我当时也没有正规的手续,老人和我达成约定,等我手续一下来,他们就搬走。看他们岁数那么大了,我也只好答应了下来。”韩洋说。得到老人的承诺后,韩洋在后来的几年中,一直与小区开发商沟通,最终于2014年拿到了购房合同,同时开发商还出具了一份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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