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戒毒期间密谋贩毒终获罪 一人死缓一人无期

24.08.2016  18:45

  两个瘾君子本来是到吉林省公安厅安康医院戒毒治疗的,没想到,素不相识的他们在里面戒毒不成却成了“哥们儿”,暗中密谋——出来共同贩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哥俩儿出来后开始贩毒,不久便被警方抓个正着。近日,由于俩人贩毒量较大,一个被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一个被判处无期徒刑,。

   戒毒治疗中结识却密谋贩毒

  曾某与安某都有吸毒前科,一年前在家人的劝诫下,分别来到吉林省公安厅安康医院戒毒治疗。可令家人没想到的是,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在医院里不思悔改,不配合医生、警方戒掉毒瘾,反而成了哥们儿。两个经常在一起商量,预谋出来后一起贩卖毒品。

   邮包寄毒品 取赃物时被查获

  2015年6月18日,曾某从吉林省公安厅安康医院戒毒出来后不久,在长春市南关区以13200元的价格卖给安某重约36克的400粒甲基苯丙胺片剂(俗称“麻古”)。

  2015年6月14日,曾某从四川省泸州市向长春市邮购毒品至安某提供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某超市。

  6月19日,曾某指使安某取邮寄来的上述毒品。安某指使其妻杜某去取,杜某又谎称是普通邮包,让曹某帮忙取。当日13时许,曹某取到邮包后被警方查获。公安人员从邮包中查获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465.3克、麻古38.19克,所查获毒品中的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别为79.3%、14.6%。

  案发后,公安机关又从曾某的包内收缴冰毒2.61克、麻古0.72克;从安某住处收缴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红色粉末0.83克、黑色粉末1.27克。

   两人被抓 均构成贩卖毒品罪

  曾某与安某被抓后,检察机关很快将两人的案件和掌握的相关起诉证据转到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曾某、安某贩卖毒品的事实,有经庭审核实的证据证实,二被告人亦供认不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

  二被告人经预谋后由曾某购进毒品在长春市贩卖,是本案的毒品源头;安某联系毒品买家并具体组织交易。二被告人分工配合,共同作案,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依法惩处。安某曾因毒品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刑满释放后5年内再次实施毒品犯罪,系毒品再犯、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安某归案后按警方安排给曾某打电话叫其下楼,对抓捕曾某有一定协助作用,虽属重大立功,但公安人员已在曾某住处蹲守布控,安某打电话叫曾某下楼的行为所起的协助作用有限,不足以对安某减轻或免除处罚,但可从轻处罚。

   一个被判死缓一个被判无期

  在掌握大量证据后,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曾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安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案扣押的属于赃款、非法所得及犯罪工具、违禁物品的,予以没收。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该起毒品犯罪案件,并在官方微博直播了该案的宣判过程,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保障阳光生活”专栏,警示广大社会公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