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扩大航线补贴范围

03.04.2015  16:27

今天,记者从省旅游航空发展研讨会上获悉,为推进我省国际航线、国内干线和支线的开拓发展,完善航空运输网络,进一步规范吉林省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航线开发与管理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旅游局会同省财政厅于近期出台了《吉林省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航线开发与管理经费部分)实施细则》,对补贴范围、标准、方式等内容作以明确。

据了解,《细则》在原来只对新开航线进行补贴的基础上,扩大了补贴的范围,将原有经停航线优化为直飞航线、在独飞航线上加密长春机场至国内外重点热点城市航班的航线列入补贴范围;将放置过夜运力、更换宽体客机列入补贴范围。同时为加大航线培育力度,增加了新开航线及重点航线目的地城市营销推广费用补助。为调动旅游企业参与航线开发的积极性、发挥其在组织客源和航线培育方面的优势,分担政府补贴压力,增加了包机和切位补贴项目,以便有效解决部分航线“一票难求”的问题。

在补贴方式上,《细则》改变以往单一的补贴方式,细分为定额补贴和动态补贴两种。列入预算计划航线一般采取定额补贴,省政府特殊需求开通的航线采取动态补贴。在补贴标准上,国内航线根据对开城市、机型、里程的不同,国际航线根据主要地区的区分,分别设置定额补贴的上限和下限,并严格按照年度预算安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