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结

05.05.2017  11:55

  松花江网讯      5月3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4月27日,我市法院受理的首批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全部审结。

  我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基层法院均受理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案件受理后,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协调检察机关,分别依法进行对下指导,认真做好程序衔接,有序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由于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缺乏成熟的审判经验,又属于社会关注焦点,为保障案件审理质量,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各基层法院相关负责人带头办案。在全市受理的9件案件中,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的案件为7件,占比达到78%。院长亲自审理公益诉讼案件,既有效落实了院长办案常态化,实现优秀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又确保了案件质量、提升了案件影响力,为今后我市审理此类案件积累了经验。

  我市法院受理的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较广、类型多样,诉镇政府对辖区内环境污染监管不到位的1件,诉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转让后闲置不予监管的1件,诉林业局对林木灭失监管不力的7件。案件类型的多样给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但由于领导重视、准备充分、方案具体、指导到位,案件审理的平均期限仅为46天,且有7件案件实现当庭宣判。在全部9件案件中,公益诉讼人和被告均表示服判。

  另外,在全市法院受理的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昌邑区人民法院、丰满区人民法院对庭审进行了直播,昌邑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为省内第一个庭审直播的公益诉讼案件。庭审直播是在信息公开和庭审秩序之间的平衡,既真实准确地传达了案件信息,又有助于引领舆论正确传播,进而提升民众的法律素养。

  自2月下旬开始,到4月27日,我市法院受理的9件公益诉讼案件全部审结,圆满完成了省深改小组对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任务,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牵动的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检察院和地方政府维护公共利益的期盼。公益诉讼的实践是时代发展的需求,是对民众逐渐觉醒的权利意识的回应,是社会变革中对正义的维护。  (江城日报记者/赵迎华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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