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维权功臣”

16.03.2016  13:16

  “希望你们能继续为长春市的消费维权作出贡献。”15日,市工商局、市消协表彰了15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最佳单位”、10个“最佳消费维权服务站”、5名“最佳维权义工”和10名“消费维权卫士”。市委常委、副市长王路参加表彰仪式。

  “今天我们表彰的‘功臣’都是在维护消费者权益上表现最突出、最活跃的企业和个人,他们就像我们的第二双眼睛,时刻为我们守护着消费市场。”市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严格筛选出来的,其中受到表彰的企业多是零投诉单位,即使有消费者投诉,也能很快地处理好;受表彰的个人则是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并能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

  王路表示,下一步,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要把服务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绿色消费、农村消费等作为主攻方向,切实增加新供给,满足新需求,形成新动力,让更多消费潜力在我市得到释放。同时,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推动消费潜力释放,促进消费增长,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权益,让更多群众共享改革红利,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当天,王路还参加了2016年长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记者刘鹏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