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法律和社会效果双优

10.07.2015  10:44

  9日,我市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全国、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市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取得的丰硕成果,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工作任务,并对南关区综治办等33个“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贾洪雨等85名“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市领导王振华、李祥、张海胜出席会议。

  2006年我市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认真组织实施,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快速推进、健康发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社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彰显。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9707人,在册矫正3794人,矫正期间再犯罪率为0.03%,低于全省0.06%和全国0.2%的平均水平。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华对近年来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他指出,各地各部门要依法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登记报到、定期汇报、请假销假等制度,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生活、思想变化,坚决防止出现漏管、脱管问题。要做好教育矫正,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增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大力推行心理矫治,及时开展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矫正措施,帮助矫正对象康复心理、健全人格。要创新帮扶措施,把思想教育、亲情感化和解决基本生活困难结合起来,积极协调解决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良好条件。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整体水平。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保障能力建设,充分依靠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进一步凝聚社区矫正工作的合力。(记者周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