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强化交通领域安全监管

08.09.2016  09:33

  本网讯 近日,市安委会下发了《吉林市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实施方案》,要求全市相关单位强化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在本次强化监管过程中,我市将推进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公安、交通运输、旅游、安全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综合治理道路交通突出问题;建立完善以安全为导向的准入制度,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把安全生产条件作为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和确定经营范围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控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前移安全管理关口,提前辨识预判区域、行业、企业和岗位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科技、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科学应对各类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害。

  此外,我市将强化以安全为导向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建设。严格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对新设立的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把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关,把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市场准入和确定经营范围的重要依据。鼓励客运企业实行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加强车辆技术状况安全管理,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严格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严禁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上路行驶。(江城日报记者/张洋 松花江网编辑/杨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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