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实施“夕阳健康行动”计划
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31.6万人,占户籍人口的17.4%,这标志着我市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并且在未来将持续重度老龄化。步入老年后,生理机能逐渐减退,免疫能力下降,老年人健康水平处于下降的过程中,更容易发生各种疾病,甚至丧失自理能力。老年人是医疗需求水平较高而参与分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能力较低的群体,如何及时地、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对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意义重大,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养老爱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市委、市政府对老年人的殷切关怀,我市在3月1日启动实施2016长春医保“夕阳健康行动”。
夕阳健康行动内容一:完善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扩大保险待遇覆盖范围。
一是将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85周岁以上90周岁以下未完全失能老人全部纳入到医疗照护保险待遇享受范围,入住定点养老照护机构的床位费给予50%补偿;
二是将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90周岁以上(含90周岁)老人全部纳入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范围,部分失能和未失能的按照现行标准的70%享受待遇。
考虑到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服务对象的特殊性,我局对其进行了独立的制度架构设计,使其既来源于基本医疗保险,又不同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其保障对象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保障项目囊括了护工劳务费用、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日用品费、养老机构床位费、舒缓疗护费等,保障标准也高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比例。长期失能入住养老机构人员中参保职工补偿比例为90%,参保居民补偿比例为80%。因病短期失能人员根据入住的医疗机构级别,参保职工平均补偿比例为80%、参保居民平均补偿比例为70%。
医疗保护保险制度自去年5月1日实施以来,已有3000多人享受照护保险待遇,照护保险统筹基金已支付1800余万元。有效的缓解了失能人员家庭的经济和精神双重压力,为扩大政策受益面,将政策向未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倾斜。据测算,3月1日起,新政策将惠及8万余参保老人。
夕阳健康行动内容二:提高参加居民医保85周岁以上老人住院补偿标准。将参加居民医保的85周岁以上老人(含85周岁)住院补偿标准提高到与学生住院补偿标准一致,平均提高15个百分点,平均补偿比例达到80%左右,并且住院起付线不分医院级别每次均为100元。
夕阳健康行动内容三:建立生命晚期参保人员舒缓疗护制度。将晚期癌症、终末期脑出血和脑梗塞纳入首批治疗病种,参保人员只需承担住院起付线费用。
舒缓疗护是对晚期癌症患者给予积极、全面合理的医疗照顾,控制疼痛和有关症状,反对放弃治疗,反对过度治疗,反对不尊重生命的任何做法,减轻患者及家人的身心痛苦,让每个生命都带着尊严谢幕。
经过一年多的运行,我市已有392人享受了晚期癌症患者住院舒缓疗护服务,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的缓解了晚期癌症患者“住院难”、“关怀少”、“花费多”等问题。通过晚期癌症患者舒缓疗护的有益探索,我局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建立生命晚期舒缓疗护制度。将晚期癌症、终末期脑出血和脑梗塞纳入首批治疗病种,把涉及晚期癌症、终末期脑出血和脑梗塞的治疗、护理、心理安慰等项目整体打包成单病种付费。参保患者通过定点医院舒缓疗护诊区就诊,经评估符合标准的即可入住舒缓疗护病房,个人只需自己承担住院起付线,即可以享受全方位的舒缓疗护待遇。
夕阳健康行动内容四:增加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病种。将脉管炎、骨关节炎、青光眼、胃食管反流病、慢性前列腺增生症、慢性前列腺炎等病种纳入慢性病范围,使慢性病门诊病种达到50种。每月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300元,由统筹基金补助60%,个人承担40%。
夕阳健康行动内容五:推进医疗保险异地联网即时结算工作。逐步与北京、上海、广州、大连、烟台等城市建立医保异地联网即时结算系统。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个城市之间人口流动性很强,越来越多的退休人员、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跨省份,特别是退休异地居住的老年人,这部分人群年龄偏大、医疗负担重,长期不返回参保地,对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的需求最为迫切。传统的医保报销制度和异地就医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了解除异地就医无法报销的难题,我市将在今年逐步建立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制度。目前与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协商谈判已基本达成,计划5月份启动与北京两所医院的联网即时结算试点工作,方便参保人员转外就医结算。
夕阳健康行动内容六:进一步解决参保人员“看病贵”难题。将人工耳蜗、脑瘫和孤独症治疗纳入低自付病种范围;将难治性癫痫病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大病范围。
医保议价谈判让患者实现了低自付,让医保基金减少支出,实现了将有限医保资金用来解决大病患者治疗的目标,从根源上基本解决了群众看病贵难题。2015年,我市共4.5万人次享受了“低自付”病种治疗,统筹基金共支付1.75亿元,解决了群众的大病治疗问题。
门诊大病是为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作用,满足长期患病并需要长期服药的参保患者需求,减轻其医疗负担,对一些特定的不需要住院且医疗费用较高的大病进行门诊诊疗的方式。将恶性肿瘤放化疗、精神病治疗、血液透析等18种疾病纳入门诊大病范围,参保患者全年只需缴纳一次住院起付线,就可以在门诊享受住院统筹基金支付待遇。在省、市和区级医院都开通特殊疾病门诊,减轻了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和陪护压力,也缓解了住院床位紧张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