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15.03.2017  19:38

        今年我市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适时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参合补贴政策。

  松花江网讯      3月1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适时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参合补贴政策。

  据介绍,今年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着重围绕落实脱贫攻坚低保支持计划、提升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开展“救急难”工作和加强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

  今年,市民政局将会同财政、统计等部门适时提高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农村扶贫标准和省里规定的最低指导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城区城市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继续开展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比对工作,积极推动农村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方面的对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对象,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的帮扶力度,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

  今年我市将着力提升城乡医疗救助水平,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参合补贴政策。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确保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合规自负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部分救助比例不低于70%。

  我市今年将落实《吉林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健全主动发现和报告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一事一议”机制,加强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和紧迫性事件致使基本生活困难的低保家庭或其他居民家庭的救助,确保“应救尽救”。

  我市今年还将加快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和监管。强化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队伍建设,开展社会救助业务培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和督导力度,拓宽并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确保救助公平。  (江城日报记者/赵迎华 编辑/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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