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化石保护工作驶入科学化法制化快车道
“十二五”期间,我国以《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的颁布施行为新起点,全面推进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形成了科学化、法制化的管理体系。
推进法规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框架。5年来,编制发布《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分级标准》、《国家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名录(首批)》、《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标本数据库建设标准》等技术规范标准,并建立了发掘许可、进出境许可、收藏建档、化石流通等制度及相应的工作程序,有效维护了古生物化石保护秩序。
高度重视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形成国家、省级、产地3个层次的化石保护规划。实施中国地质调查局《全国古生物保护规划研究》项目,组织编制国家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现已形成《全国“十三五”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2015~2020年)(讨论建议稿)》;印发《各级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编制指南》,指导各省(区、市)编制省级古生物化石保护规划,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已完成规划编制;命名首批38家国家重点化石产地,已有十几个化石产地完成保护规划编制。
推进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资源保护框架初步形成。已建立国家及21个省级古生物化石专家委员会,辽宁北票还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市级化石资源保护管理局。组织专家对报部的发掘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对出入境涉及的化石进行鉴定,为全国化石产地、收藏单位、地方管理部门等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积极促进地方化石保护研究机构建设,目前新疆鄯善、贵州兴义及北京大学已成立化石保护研究中心,中国古生物化石保护研究会正在筹建之中。2015年,还启动了丝绸之路化石保护研究工作。
积极追缴流失海外的化石,追回化石5000多件。5年来,对国内各海关截获的4500余件古生物化石进行了鉴定,远赴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进行化石追缴,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成功追回“路易贝贝”等流失国外的化石5000多件。尤其是2011年底,从美国追回具有重大科学价值的恐龙蛋窝化石,成为中美合作打击跨境走私化石的典范。
积极开展人才培训,积极探索化石保护新模式。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联合培养了我国第一批化石保护工程硕士,并先后举行了5期《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培训班和2期古生物化石博物馆馆长培训班。同时,强化化石产地的资源保护工作,从2014年开始推广认领化石村活动,至今已在湖北、山东等地建成了12个化石村。
(作者: 周飞飞 来源: 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