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农机总站切实加强农机生产安全检查

26.04.2018  09:53

  4月24日,农机总站全体工作人员在鲍景华站长的带领下,到农机企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受到农机企业的一致好评。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有:一、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标准:1、建立事故隐患治理制度2、按时进行网上申报3、定期上报隐患分析报表4、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二、消防安全。检查标准: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必须齐全,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三、警示标语。检查标准:危险区域设备、设施必须设置明显警示标语。四、用电安全。检查标准:1、配电室门必须向外开启,室内无杂物。2、必须有足够的安全作业空间。3、供电线路不得直接用金属固定,拖地电缆要保护有效,50米内不能有第二个接头,架空线路不能低于2.5米。4、机电设备应该设置防漏电装置。

  本次检查充分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