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征集建校70周年校庆徽标 4月20日截止

29.03.2016  17:55

记者从吉林大学获悉,从即日起,吉林大学校庆70周年筹备工作办公室开始征集建校70周年校庆徽标,征集截止日为2016年4月20日。

 

2016年9月16日是吉林大学建校70周年纪念日。为弘扬传统,展示成就,凝心聚力,再创辉煌,学校决定面向全体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开展校庆徽标征集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作品要反映建校70年来的辉煌历史以及吉大人锐意进取、继往开来、追求卓越、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具有历史感和艺术感。

 

2.作品应简洁、明快、喜庆、和谐,主题鲜明,庄重大方,视觉效果具有冲击力和影响力。宜于在校庆宣传产品上印制,宜于在公共场合、场所展示和悬挂。

 

3.作品须附有标志图形、字体、色标等。

 

4.被征集的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如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入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吉林大学所有。

 

二、提交材料

 

1.作品效果图电脑制作和手工绘制均可。若提交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email protected],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同时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校庆徽标征集”字样。

 

2.若作品电子稿光盘采取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前进大街2699号,吉林大学党委宣传部1016室(邮编:130012)。请在寄件中另附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寄件外包装上注明“校庆徽标征集”字样。邮资由申报者自理。

 

注:作者须在应征稿件上注明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电话及其它个人资料,请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三、截稿日期

 

即日起至2016年4月20日。

 

四、征集联系人

 

吉林大学党委宣传部:陈慧羲,联系电话:0431-85167487。

 

五、奖励办法

 

征集截止后,学校将聘请专家对征集到的校庆徽标作品进行评审,选择并产生入围作品,入围作品的作者将得到适当奖励。对经广泛征求意见后最终确定为吉林大学校庆徽标的作者,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