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2.01.2015  10:45

      近年来,通化市通过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实现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市成立了以主管市长为组长,市农委等8个部门为成员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形成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管理格局。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都制定下发《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每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和目标。

      加强宣传,强化教育。各县(市、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贴宣传标语和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开展农民减负政策法规和惠农政策制度的宣传,做到政策家喻户晓。并通过发放农民负担卡,实时记录向农民收取的各项费用,强化农民监督意识。

      加强监管,督导整改。农民负担是条高压线,农民的利益不容侵犯,各县(市、区)能高度重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好中央和省各项惠农政策,有效防止了加重农民负担行为的发生,农民个人实现零负担。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在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市6县(市、区)及医药高新区进行了检查与走访。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了意见反函,要求各地限期整改,并上报整改报告。2014年,我市开展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市农负办检查督导,各县(市、区)立行立改,为村集体挽回损失16.27万元,为农民新补办了惠农补贴存折(卡)1892个。

      加强服务,解答疑难。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非常重视农民信访工作,建立了农民信访工

      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按《信访条例》认真做好农民来信来访工作。对农民信访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82件,其中:调解6件;裁决76件,结案率100%;接待农民来信来访达186件,已处理184件,占总件数的98.9%。市本级完成涉及村集体资产和土地承包等内容的信访复核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