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张春龙:长春两会明年提案关注群租

14.12.2014  13:10

新闻回放 :12月8日午夜,长春经开六区一栋居民楼二楼一公寓着火,一位租客没跑出来,死者是一个24岁的小伙子,该公寓面积120平方米左右,被隔出13个单间,而公寓分割群租现象已被叫停。临河街道已开始对辖区的小公寓进行排查登记。

 

群租兴起,让许多外来务工者在城市找到栖身之所,但也暴露出了卫生、安全、扰民等诸多问题。这起火灾,让人们再次关注公寓群租现象,也引起长春市政协委员张春龙的注意,即将召开的长春市两会,他将就群租的安全问题提出提案。

 

政协委员:应明确最低使用面积

 

在58同城输入床位出租的检索,不到3秒钟可以找到数千条公寓、床位出租的信息,而根据2013年年末长春市政府公布的信息,2014年城镇将新增就业12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4万人,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0万人次,这些人不乏一些群租者,在这样大的市场需求下,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群租问题呢?

 

张春龙一直关注群租现象,他说,很多小区都存在这种小公寓,一间房子里住很多人,无论在消防还是治安等方面都有很多问题,但管理起来比较困难,涉及很多部门,哪个部门都只能管一部分,没有一个部门对其有针对性地全面管理。

 

他说:“目前,长春市还没有专门管理公寓房屋租赁的法规,最近这起火灾带来了惨痛的教训,一个年轻的生命消逝了,群租问题已经不容忽视,在2015年1月即将召开的长春市两会上,我将就群租问题提出提案,建议加强对群租的管理。管理的前提是,首先要让执法人员有法可依,建议长春市相关部门尽快针对群租问题颁布房屋租赁方面的条例和细则,明确规定出租公寓的人均最低使用面积和消防达标水平,同时不能改变房屋结构等,依条例指定一个执法部门来管理,这个执法部门可以是派出所,也可以是其他执法部门,这样才能改变管理群租的现状,为市民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居住环境。

 

困境

 

警方管理公寓缺少法律依据

 

民警:对群租只能参照旅店管理

 

记者在街头随机采访路人,很多市民都表示群租扰民。在一些商圈周边,公寓广告更是贴得遍地都是。而一旦扰民,市民首先想到的就是报警,可报警之后,市民并不满意。

 

民警说,公安机关一直对出租房屋进行清理整顿,公寓人口比较复杂,目前只能对租房人的身份进行登记核实,对于群租的,可以督促房东及时上报信息,同时还要求公寓必须设置值班管理员。但在实际工作中,民警在管理公寓时缺少相应的法律依据,很多公寓是住宅改变而来,对于群租,警方只能参照旅店来管理,即便发现治安消防隐患,他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虽然平时进行排查监督,却没办法长期监管。

 

而一些租客认为,公寓能够为打工者提供栖身之所,取缔的话让大家无处安身,应该对公寓进行规范管理,这样才能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