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15.05.2017  15:27

  为集中整改排查一批道路事故风险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从即日起至2017年11月底在全省集中开展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其中在6月底前完成隐患排查工作,11月底前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此次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范围是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县乡村道路。排查重点是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中交通事故多发点段识别标准,“在剔除酒驾、毒驾等事故数据后,符合下列条件的识别为交通事故多发点段:2km范围内3年发生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事故,或500m范围内3年发生过3起(含3起)以上死亡事故的路段。”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排查是否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

  (一)是否存在交通标志标线、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和穿越人口聚集城区的公路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或未按规定设置问题;

  (二)是否存在农村公路特别是山区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连续长下坡等道路安全设施缺失问题;

  (三)是否存在弯道、坡道、隧道、桥梁等易结冰、易起雾、易积水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或未按规定设置问题;

  (四)是否有交通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的施工路段和现有桥栏杆为水泥混凝土的桥梁;

  (五)是否存在因雨、雾、冰、雪、大风等气象、地质及自然因素,可能导致路面损毁、坍塌、滑坡、漫水、结冰、形成障碍、视线不良等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

  (六)是否存在树木、广告牌、跨路桥梁和道路防护及附属设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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