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省水利厅、省畜牧局联合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
为扎实推进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探索我省县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2016年,省农委、省水利厅、省畜牧局将在梅河口市、长春市九台区、德惠市、永吉县、舒兰市、伊通县、辉南县、抚松县、白城市洮北区、洮南市、前郭县等11个县(市、区)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试点创建活动。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重点落实八项任务:
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创建县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成立领导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体系建设和工作经费保障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农业、畜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要责任,监管、检测、执法工作专人负责,落实监管责任。全年工作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成效显著。
二、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
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和种植大户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红黑榜”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及购销台账制度,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渠道。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行为,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开展产地检测和市场抽查,排查隐患,防控风险。开展监督抽查,抽检范围、抽检品种覆盖县域生产经营主体和主要农产品,全年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定性抽检样品数不少于1500个,具备条件的开展定量抽检;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定性检测样品数不少于500个。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产品自检制度。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及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建立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降低负面影响。
六、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
坚持绿色农业理念,大力推广质量控制技术,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知识。加大蔬菜水果标准园、畜禽、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力度。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强化证后监管,健全认证补贴奖励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品牌化建设,无公害、绿色、有机、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生产总量或面积逐步增加。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
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全面落实《关于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吉编发[2013]41号)文件,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健全,县级检测机构加快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二合一”认证步伐。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开展日常巡查、速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充实县乡人员配备,设立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协管员),逐步做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村有人看、乡有人管、县有人查。
八、完善创新制度机制
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全程监管理念,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生产过程管控、收购储运过程监管、包装标识管理等基本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施以产地证明为基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诚信管理等监管制度,保障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有效运行。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推进产销衔接,形成一套科学管用的县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机制。
通过创建工作,实现创建县区域内网格化监管体系全面建立、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部建立的目标。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采取统一制定方案、考核办法,县创建、市(州)考核、省命名的方式进行。2016年初启动,两年创建,2017年底考核合格后命名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