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检察院开展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专项清理活动

14.10.2016  19:40

      为确保依法、规范将被判处实刑的罪犯交付执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磐石市检察院认真部署、扎实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专项活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认真核查,摸清底数

      磐石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组织人员对十年来的刑事案件逐案审查,共审查卷宗判决书3000余份。一是核实刑检部门移送起诉的所有刑事案件生效判决书,筛查出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罪犯440件494人,全部建立了统计台账;二是将筛查出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罪犯名单与一审法院所有交付执行的罪犯名单及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对比,做到底数清楚;三是将核查掌握的审前未羁押判实刑罪犯名单与看守所投改去向等法律文书对比,从而最终确定审前未羁押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7件7人,并建立了《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收监、未暂予监外执行台账》。

      针对问题,加强监督

      围绕排查出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把调查违法行为与监督纠正违法有机结合,通过调阅案件卷宗,走访案件当事人等,查清案件真相,明确了产生问题的四个根源,即:一是经手案件的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审判人员、书记员工作不到位,责任意识淡化;二是在上诉案件的流程管理上存在漏洞,工作权责不清;三是未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对患有疾病的罪犯,未做医学鉴定,因而未交付执行;四是法院、公安机关工作配合不到位,交接手续不全,责任不明确,造成未交付执行的后果。并依此向法院做出了通报,法院也明确表示接受,有力地规范了法院司法工作水平。

      强化措施,成效显著

      磐石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以此次检查中的问题为导向,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提高责任意识;规范司法程序,严格各机关之间的交接手续;在刑事上诉案件的管理上,完善制度,加强案件管理;严格按照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程序办理案件,规范执法行为。目前,磐石市检察院对未执行刑罚的7名罪犯,现已交付执行刑罚4人,上网通缉2人,逮捕1人。另外,在此次专项活动中,该院发现1人因诈骗罪判处三年缓刑的罪犯未交付社区矫正,一并予以纠正。目前,该院发出检察建议1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纠正漏管3人,均已回函得到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