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进一步强化市面用语物联合监管工作机制

12.03.2015  16:43

  近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部门单位使用不规范市面用语物的通报》(延州政办函[2015]6号),对全州各县(市)部分单位和社会组织未认真贯彻执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列》(以下简称《条列》)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列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其中包括部分州直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条列》和《细则》,有效杜绝和防止政府机关不规范市面用语物的出现,州语委、延吉市民宗局领导和州财政局经认真协商,州财政局印发了《关于2015年州直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广告宣传市面用语物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延州财采购[2015]1号),要求州直各部门今后必须到33家定点广告公司(美术社)制作市面用语物。延吉市民宗局将通过网络对定点采购广告公司(美术社)无偿提供朝汉翻译服务,可有效防治和杜绝不规范市面用语物的出现。

        3月初,延吉市民宗局、市广告牌匾办、市政府采购中心召集33家定点采购供应商召开了工作协调会,向33家定点采购供应商传达了延州财采购[2015]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供应商要认真执行《细则》和《延吉市户外广告牌匾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如发现供应商有违反《细则》和《暂行办法》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将取消其定点供应商资格。延吉市户外广告牌匾协会会长柴芳霞也代表供应商感谢州、市政府有关部门,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细则》和《暂行办法》,制作规范精美的市面用语物,为加快建设富庶、开放、生态、和谐、幸福延边做出新的贡献!(延吉市 裴燕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