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息园清明扫墓停车难 4S店更夫借机收费
新文化讯(记者 李威) 29日上午, 长春 市民李先生到长春息园扫墓,在一家4S店院内停车被强行收取5元停车费,可4S店却称收费人不是自己员工。这种霸占车位停车收费,合理吗?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4S店前停车场有人收费
29日早上,长春息园门前停满了前来扫墓的私家车,车位难求。李先生发现距离息园不远处一家汽车品牌兴孚4S店停车场中还有许多空车位,一位大爷在指挥司机停车。可没想到他刚把车开进停车场,一位老人就走过来,收取5元的停车费。“怎么4S店也趁机收费了?”李先生曾经来过这家4S店,没有听说停车还要收费。“最近车太多,不好管理。这是单位的新规定,进来的车必须收。”收费的大爷回答。
可是李先生跟4S店员工聊天才发现,这位大爷不是4S店员工,而是附近村民。4S店员工说,这位大爷经常在节假日车多的时候收费,钱都到了他自己腰包。
李先生称,他看到一辆车离开时不愿意缴费,这位大爷就趴在发动机盖上不让走。司机见到这种情景,只好交了停车费。
更夫趁清明商机赚外快
29日10时,新文化记者来到常德路与泉州北街交会处某汽车品牌兴孚4S店,停车场里停着20多辆私家车、货车。4S店只有一个出口,一位老人把电动车堵在一侧,自己站在另一侧收费。只有交了钱,他才把路让开。附近小贩张先生介绍,这位收费的大爷就住在附近,已经收了两天钱。
“谁说我强行收费?都是按照自愿。”这位大爷说,自己姓蔡,是二道区英俊镇长青村村民。自己是兴孚4S店隔壁另一品牌威富达4S店的更夫,两家4S店共用一个停车场。
他介绍,威富达4S店已经停业3年,只有他一个更夫看店。每天24小时待在店里,可工资只有1300元,所以有朋友给他出主意,趁着清明前陵园门前车多收费停车,小车5元、货车10元。他认为,自己在单位的停车场收费无可厚非。
车位被占还替人背黑锅
一提起蔡大爷,兴孚4S店更夫李大爷就一肚子气,“他把钱收了,却坏了我们家的名声。”李大爷说,为此早上他和蔡大爷还吵了一架。
李大爷说,往年蔡大爷收费停车都在停车场里面自己店门前,可是今年兴孚4S店停业后,蔡大爷把他家店门前的地方侵占了。“很多司机对收费有意见,我只好跟对方解释。可有人不信,我只好替他背黑锅。”李大爷说。
29日早上,一位车主对收费提出质疑,蔡大爷拿几十块钱给李大爷,不让李大爷把内情说出去,被李大爷当场拒绝,还记下了车主电话,让车主给自己作证,并且向领导如实汇报了这件事。李大爷说,停车场就是为司机服务的,收费会影响企业形象。而且蔡大爷只有一个人,如果车辆在停车场被损坏,没有钱赔偿给车主。
两家4S店紧急沟通
29日新文化记者电话联系了兴孚4S店王经理。王经理表示,停车场确实属于两家店共用,但现在还不清楚是邻居威富达4S店更夫蔡大爷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据她了解,威富达4S店停业以后,一直由同一集团的另一家4S店的负责人管理。她跟对方取得联系,但还没有最终说法。
记者与威富达4S店同一集团的另一家4S店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自己与威富达4S店无关。
个人场地临时收费不违法
29日,由于扫墓的私家车无处停放,一些临街汽车修配厂、建材商店都把自家门前空地开辟成了收费停车场,价格从5元到10多元不等。
采访中,一部分司机对商家的做法表示理解,一部分司机对商家“趁火打劫”行为表示反感。有司机表示,保管工作应该规范,而不是这样由店主们“各自为政”。不然,一旦车辆被盗,将导致纠纷。
长春市发改委经营性收费管理处处长刘晓飞表示,商家在个人和单位场地经营范围内临时收费,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公共场地上停车收费,须经城建、物价、交警等部门批准,收费人员须是穿着制服的专业人员,并给车主提供票据。
吉林 享和律师事务所庞广彪律师表示,市民在非正规的停车场停车不能只图省事,要多留个心眼。一定要索要收据,尽量拍照留下证据,以免日后出现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