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印发《贯彻落实 实施方案》

21.01.2015  17:53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近日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从七个方面提出24项实施方案,旨在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广西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全面实施“双核驱动”战略,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

  《方案》要求,推进少数民族聚居区跨越式发展,为维护民族团结打下更坚实的物质基础。一是大力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对少数民族聚居区特别是边远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重大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二是深入开展新一轮兴边富民行动大会战。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着力解决边境地区通水、通路、通电、通讯等实际困难。三是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推进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相融合,城市新区建设和工业园区建设相统一。四是提高开放合作及协调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广西各地优势,充分调动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参与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五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三次产业协调互动发展,挖掘创新潜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方案》提出,完善有利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的差别化支持政策。一是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扶持。加大对少数民族聚居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二是推进用地改革试点,积极拓展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用地空间。三是对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发利用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四是实行对口支援重点向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的政策。

  《方案》强调,切实改善民生,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一是支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聚居区及偏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三是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四是多措并举确保少数民族群众就业。

  《方案》指出,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积极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方案》指出,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保护传承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方案》要求,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加强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建设。做好城市和散居地区民族工作。

  《方案》明确,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和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充分发挥各级民族工作委员会或民族工作联系会议的作用。二是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加强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四是狠抓落实,加强督促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把民族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十三五”规划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汇报、报备贯彻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