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车改革:广州等15市封存拟取消公车

14.10.2015  13:38

  广东基本完成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省发改委13日发布消息称,目前,省直106个参改单位车改工作已基本完成,涵盖全部省直机关及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涉及的参改人员达2万多人,取消车辆已于6月底前全部封存停驶,公务用车数量缩减了2886辆,缩减幅度达60%以上,共计节约公务交通支出3480万元,测算节支率达9%,实现了中央规定7%的节支目标。

  据省发改委介绍,改革后,除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机关外,省直机关每个单位保留的一般公务用车(即机要通信、应急车辆)不超过5辆(其中人员编制100人以下2辆,101至200人3辆,201人至300人4辆,301人以上5辆);保留执法执勤用车668辆,缩减幅度达到60%以上,且车辆配备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不再配备。取消车辆的处置工作有序进行,通过采取现场拍卖与网上拍卖相结合的方式分批处置,已顺利完成两批共174辆车辆的拍卖,剩余车辆的拍卖工作正在陆续进行。

  同时,各地级以上市车改工作正在全面推进。省发改委透露,截至9月底,广州、湛江、肇庆等15个未改地市已对拟取消车辆封存停驶;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惠州6个在中央、省政策未出台前已先行车改的地市,也将于年底前全面规范到位。届时,全省车改整体节支率预计达到7%以上。

  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情况来看,我省坚持将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实际有机结合,通过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完善公车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推动公务用车保障由“实物供给”向“社会化提供”转变,既实现了改革节约支出的目标,又能有效保障正常的公务出行,为全国的改革提供了一个“广东样本”。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做好车改各项后续工作,及时制定出台公务用车保障管理办法,加强纪律约束,坚决防止发生既坐车又拿钱的现象。(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张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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