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长春·城市印象”主题摄影绘画大赛活动方案
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城市之花”主体建筑是长春市重要地标性建筑之一,是展示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是了解城市发展脉络和未来宏图的重要平台。为了全面展示幸福长春的良好形象。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规划局共同举办“幸福长春·城市印象”主题摄影绘画大赛。本次获奖作品将以参赛者署名方式在市规划展览馆循环展出。方案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30日
二、 征集内容
以“幸福长春·城市印象”为主题,分摄影作品组和绘画作品组。作品题材从城市规划视角取材,包含城市建筑、城市美景、民俗特色、田园风光、四季之美、幸福之美等多个方面,全面反映长春的经济发展、环境改善和人民幸福生活。
三、奖项设置
摄影作品与绘画作品分别设定100名获奖作品,设置4个级别奖项,并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具体为:
一等奖:5名,奖金1500元
二等奖:15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20名,奖金500元
纪念奖:60名,奖金200元
四、 作品要求
1、作品没有时间跨度限制,可以是反映城市形象的新作品,也可是反映长春历史的老作品。作者不受长春地域限制。
2、摄影作品要求为JPG格式,像素不得低于1600*1200,题材可以包括大尺度的城市空间、城市特色街巷和建筑、绿色生态、乡情文化等,每人投稿摄影作品不得超过5幅。
3、绘画作品画稿风格不限,尺寸最小为8K,题材以“你生活中的长春”和“你眼中的未来长春”为主题,绘画作品包括油画、水彩(粉)画、儿童画和具有技术融合性和创新性的现代画均可,每人投稿绘画作品不得超过 3幅。
4、作品需注明基本信息(反映内容及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
5、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参赛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作品不侵犯包含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第三人合法权益。涉及以上侵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责任,与主办方无关。
4、本次活动的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展览、画册等及相关活动中使用。
五、投稿与评选方式
1、投稿方式
方式一:摄影作品可发送至大赛组委邮箱[email protected]。
方式二:绘画作品必须将作品原件送至或邮寄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王艺璇 18643114143 0431--81168202
张航晨 15604334223 0431--81168202
作品接收地址:长春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长春市自由大路8888号),王艺璇(收),邮编130021
2、评选方式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0日为评奖阶段,由专家评审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2016年1月中旬,通
过媒体向外公布获奖者名单。
长春市委宣传部
长春市规划局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