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局多措并举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3.04.2015  13:30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长白县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纳税人减负,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纳税服务QQ群、微信平台等方式告知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围绕新出台的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认定条件、减免税流程等进行宣传,使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相关优惠政策。
 
  二是简化办税流程。严格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办税最新政策规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由企业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填报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即可。
 
  三是严格督办落实。加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安排专人定期进行跟踪回访,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并以此为抓手,加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
 
  截止到3月末,长白县局对11户小微企业纳税人减免企业所得税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