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机动车停放收费投诉居首
在已经过去的2016年,您知道咱老百姓对哪些收费意见最多、最不满意吗?13日,长春晚报记者从长春市价格监督部门获悉,2016年,全市受理价格举报、咨询、建议共3262件,受理件比上年减少了2726件,降幅为45.5%。当年受理件全部办结,群众满意率、反馈率分别为93.6%和94.4%。百姓投诉举报最多的为机动车停放收费、物业服务及房地产收费、城市交通运输收费等。
投诉热点1:
个人违规设置机动车停车场收费
据了解,在机动车停放收费问题上,投诉举报比较集中的是个人违规设置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和物业服务公司未同业主协商就收取小区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我市机动车停车设施建设不能适应迅猛发展的私家车保有量增加的需求,供需矛盾突出,同时,一些单位和个人,价格法制观念不强,违规设置停车场,随意收取停车费,对此,群众反映强烈,举报投诉较多。全年共受理此类投诉1274件,虽比上年减少了318件,降幅为20.0%,但占比高达39.1%,居各类投诉之首。
投诉热点2:
物业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标准
在物业服务及房地产收费问题上,市民主要是投诉举报物业服务公司擅自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标准,在入住中违规收取装修抵押金和强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以及装修期间电梯使用费的问题。在物业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后,由于物业服务收费协商机制不完善,物业同业主间政策信息不对称、协商谈判不对等,供需双方矛盾突出,物业收费仍是群众投诉的热点问题,虽总体呈下降的态势,但占比仍较高。全年共受理此类投诉857件,比上年减少了900件,降幅为51.2%,占投诉总量的26.3%。
投诉热点3:
个别民营公交未按要求擅自提高票价
城市交通运输收费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据了解,市民投诉举报的主要问题是一定时间节点群众对个别城市民营公交价格上涨反映强烈,成为阶段性社会舆情热点。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个别民营公交经营者延长运营线路和经营成本增加,成本的压力致使经营者未按照管理权限要求擅自提高票价标准,呈现集中突发、舆情强烈的特点,虽经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启动应急事件处置机制,会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稳妥处置这一事件,但真正处理解决好这一问题,还需相关部门在价格政策和管理权限方面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全年共受理此类投诉296件,比上年减少了683件,降幅为69.8%,占投诉总数的9.1%,首次超过供热价格方面的投诉,位列群众投诉前3位。
投诉热点4:
个别超市低标价高结算
另外,市民还普遍对一些商品标价及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举报投诉。主要投诉的是个别超市商品标价存在着低标价高结算行为和明码标价不规范的问题,民办幼儿园乱收费以及个别物业公司代收水费中未按规定及时下调供水价格(引松基金)的问题,还有反映燃气部门收取的燃气管道改造费过高,个别市场向业户收取的转供价格较高,有的通讯网络有限公司向药店收取的医保系统网络服务费较高等方面的诉求。全年共受理此类投诉835件,比上年减少825件,降幅为49.7%,占投诉总数的25.6%。记者 祝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