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部署2015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

23.10.2015  11:39

  为进一步贯彻《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要求,落实省政府秸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管控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按照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总体部署,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做了部署。 

  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秸秆禁烧组织工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来抓,列为省政府重要的民生工程,发布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巴音朝鲁书记、蒋超良省长也多次做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4月3日,省政府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明确地方政府主体责任,与各县(市、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隋忠诚副省长对抓好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上下共同努力,实现了春季秸秆禁烧“零火点”任务目标。为巩固工作成效,切实做好秋季秸秆焚烧工作,各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召开会议,具体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省政府秸秆禁烧会议精神落实到具体的措施行动上,实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明确措施,落实属地主体责任 

  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县乡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秸秆禁烧包保责任,实行相关领导和部门分片包保制度。秸秆焚烧主要发生在乡村,要把抓落实的重点放在乡村,乡镇政府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组织保证,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的作用。要以乡镇为单位,组织乡村干部深入一线,分片严看死守。村委会要把责任落实到村屯,村屯要有巡查员,时时巡查,定期报告,并配合一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与基层政府配合,形成执法监管合力。要突出重点区域的监管,对机场周边、大中城市周边、铁路和公路沿线,以及森林草原防火区,加大巡查和管控力度,努力实现秸秆禁烧任务目标。 

  三、疏堵结合,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关键是要抓好秸秆资源化利用,多渠道综合利用秸秆资源,实现变废为宝。各地要在抓好堵和禁的同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推进力度,尽快取得新的突破。要加大秸秆还田力度,重点推广玉米根茬还田、保持性耕作还田和秸秆腐熟还田技术,突出农机农艺结合,加大玉米收获机和免耕播种机购置补贴力度,提高机械作业水平和秸秆还田效果,促进秸秆直接还田。要积极推行过腹转化,积极扶持秸秆饲料技术研发和加工转化,加快秸秆饲料专业化、产业化生产。要推进秸秆高端化、能源化利用,抓好秸秆制糖、聚乳酸、造纸等高端化利用重点项目,以及秸秆发电、生物天然气、秸秆固体燃料等能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认真研究制定和争取落实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协调对接机制,帮助企业解决收储、运输等现实问题,加快促进产业化发展。 

  四、严格监管,强化督导考核 

  秸秆禁烧是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项硬任务,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组织推动。省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地禁烧工作开展督查。实行重点时段日调度制度,结合卫星遥感火点监测情况,对火点数集中的地区下达督办函,推动工作落实。省大气污染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目标责任书,对各地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达到目标要求的,将在项目建设、转移支付、生态补偿、农机补贴、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奖励。对秸秆禁烧工作措施落实不力,辖区内火点数集中,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地区,将采取通报批评、约谈政府领导、媒体曝光等形式进行督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 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