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环评的十项重要改革
一年来,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推进环评管理改革转型为主要任务,通过贯彻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意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环评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环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绩和新突破。
1启动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
3月22日,环保部印发《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要求环保部部属8家环评机构要于2015年底前率先脱钩,省级及以下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分两批分别在2016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全部脱钩。
截至12月,环保部8家部属环评机构已全部完成脱钩,分别为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中晟环保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绿实业有限公司、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环保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2开展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
9月24日,环保部发布通知,为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严肃查处环评机构出租出借环评资质、环评文件编制质量低劣、环评工程师“挂靠”等违规行为,促进环评技术服务业健康发展,开展全国环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对于发现问题的部分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环保部网站多次通报相关处理意见。
3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并强化监管
3月16日,环保部发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对审批建设项目目录进行调整。其中,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项目的环评文件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
12月22日,为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统一管理尺度,环保部印发火电、水电、钢铁、铜铅锌冶炼、石化、制浆造纸、高速公路等7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4颁布环评资质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
环保部修订颁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并于1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以推动环评技术服务行业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为导向,以强化环保部门上下联动监管为手段,努力营造更加公平公正开放的环评市场,提高行业整体能力水平,保证环评制度的有效实施。
为保证该办法的顺利实施,环保部还同时印发6个配套文件,对现有环评机构资质过渡、评价范围类别适用、甲级环评机构业务领域划分、资质申请材料要求、环评文件相关格式要求以及环评工程师从业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5规范环评后评价及事中事后监管
4月,环保部出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从适用情形、责任主体、评价内容、时限方式、后评价机构资质和管理要求等方面对环境影响后评价作出规范,突出建设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和属地环保部门监管责任,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环保部审议并原则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草案)。明确环保部和省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强化对建设单位违法行为的追责和处罚力度,规定地方党委政府对事中事后监管的领导职责,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施。
6施行新版环评分类管理名录
为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环保部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修订,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修订后的管理名录项目涵盖23个行业、199个类别,与原名录相比,降低环评等级的有45个,提高环评等级的有12个,新纳入的有12个。
7探索大数据创新环评监管
环保部建立建设项目环评、验收及环评资质申报系统,实现环评外网申报、网上受理,完成与国家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综合监管平台对接工作。开发的环评基础数据应用平台已收集整理环评报告书、评估依据、审批批文等上万份环评文件,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点信息、地形数据等大量环评必需的基础数据,未来将健全“四级联网”的全国环评审批系统,探索构建基于“大数据”的环评管理信息系统。
8启动三大区域战略环评
10月27日,环保部启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战略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将根据环境质量控制区域行业、产业发展规模。作为我国区域发展水平最高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区域,近些年由于产业布局不合理,过度开发严重,目前区域环境已处于全面危机阶段。三大地区的战略环评严守空间红线、总量红线、准入红线等“三条铁线”,根据环境质量来分配控制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使重点产业发展规模控制在资源环境可承载范围之内,严控无序开发,守住生态空间的底线。
9修订多项环评技术导则
12月21日,环保部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征求意见稿)》,本次为第二次修订。重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体系,新增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提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对各要素导则提出相关要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程序,强化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论证、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等;新增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要求。此外,《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也已顺利通过标准审议会。
10成立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咨询组
为进一步促进环评科学决策,环保部于10月27日成立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咨询组,27位著名专家学者成为咨询组成员。专家咨询组将主要参与环评相关的重要政策措施、重大战略、重大开发利用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环境事件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对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等涉及的重大资源环境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及提出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