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布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10.06.2015  15:36

  长春道路交通环境噪声为69.1分贝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有多大?长春水源地水质怎样?6月5日,吉林省环保厅发布2014年全省环境状况公报,上述的问题均有答案。

  公报显示,2014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全省17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现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水: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水质状况良好

  2014年,全省主要江河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省20条江河共设置国、省控75个监测断面, 74个监测断面参加了评价。Ⅰ~Ⅲ类水质监测断面50个,其中,Ⅱ类水质监测断面20个,Ⅲ类水质监测断面30个。

  2014年,全省12个主要湖泊(水库)水质状况良好。石头口门水库、海龙水库和曲家营水库为Ⅱ类水质,水质状况优。

  松花湖水库、新立城水库、红石水库、二龙山水库、下三台水库、山门水库、月亮湖水库、杨木水库和五道水库等9个水库均为Ⅲ类水质,水质状况良好。

  此外,备受关注的饮用水水源地方面,全省主要城市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

  空气:

  PM2.5、PM10

  为超标天数主要污染物

  2014年,长春市、吉林市和通化市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开展监测的城市达标天数平均比例为74.2%。在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其次是PM10。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评价,2014年,各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平均年均浓度为0.031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二氧化氮平均年均浓度为0.030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9.1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平均年均浓度为0.080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二级标准。

  2014年,全省各城市降水PH年均值为6.53,呈中性。酸性降水主要集中在图们市和珲春市。

  噪声:

  长春道路交通环境

  噪声为69.1分贝

  2014年,全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分布范围在52.0~56.7分贝之间,平均值为54.2分贝,与上年持平。按照区域环境噪声等级划分的技术规定评价: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城市、延吉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长春市、通化市和白山市区域声环境质量属于“一般”。长春市区域环境噪声为55.6分贝。

  全省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61.2~69.5分贝之间,平均值为67.2分贝,比上年下降0.6分贝。按照《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中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级划分的技术规定评价:四平市、辽源市、松原市、延吉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好的等级。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和白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属于较好的等级,其中长春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噪声为69.1分贝。

  记者 单立国

(责任编辑:张艾  )